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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轨丈夫有承诺 妻子获赔6万元

localhost/beijing 日期:2005-1-7 7:16:26 新闻来源:半岛晨报 作者:王勇 新闻阅读次数:
    晨报讯(首席记者王勇)丈夫写保证书向妻子承诺,有出轨行为赔偿6万元。在其搭上第三者后,妻子持此保证书将花心丈夫告上法庭。日前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在财产分割的同时,判丈夫赔付妻子6万元精神抚慰金。  2001年9月,经人介绍,李女士与谢某相识并结婚。因婚前相识短暂、缺乏了解,婚后双方在性格、脾气等方面显露差异。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,关系逐渐恶化。

  其间,由于谢某生活不够检点,夫妻关系越闹越僵。2001年11月28日,谢某向李女士作出书面承诺,如果他与别的女人有密切来往或不正当关系,就自愿离婚并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失费6万元。

  2003年9月,谢某与一美容院女子发生关系,并同居生活。至此,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日前,李女士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,诉至法院,要求离婚。

  根据《婚姻法》第46条的规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。李女士的代理律师,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建文介绍,本案中,因谢某曾向李女士作书面赔偿承诺,加之其确有过错,因此李女士在提出离婚申请的同时要求谢某给付精神抚慰金6万元。

  经过审理,日前,法院对李女士提出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。同时,在进行财产分割的同时,法院还判决谢某给付李女士精神抚慰金6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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